2006-10-31 | 《青春作伴》之五十 冬去春来正是恋爱好时候
冬去春来正是恋爱好时候
——《青春作伴》之五十
一切在恍惚间就改变了。自从确立了恋爱关系,我们的恋情就发展很快,因为有这三年同学做基础,所以,一切都显得那么自然和理所当然。于是,我们迎来了恋爱的冬去春来。
过了秋天,天气开始转凉,但是我们的爱情之火却在熊熊燃烧。依稀记得,那个隆冬的寒夜,余每天晚上都来我独居的陋室,我们一道继续学习汉语言文学。面对着“之乎者也”,我们有种说不出的欣慰和乐趣。余经常对我深情地背诵古诗,虽然我很不喜欢那种山盟海誓,但是,在她的熏陶下,我仍然熟悉了它,并且牢牢记住了它。
“上邪,我欲与君相知,长命无绝衰。山无棱,江水为竭,冬雷震震夏雨雪,天地合,乃敢与君绝”。于是,为了和她的心声,我填写了词《水调歌头·爱之词》 “生当尽忠诚,天地共长久” 算是对爱的表白。
每天晚上,我们都要聊很久很久,一辈子的话,恨不能在那一个晚上说完。一晃,就是夜半十二点了,没有办法,我们不得不分离,我就相拥着送她回家。
隆冬的子夜,冷风刺骨侵袭着我们的肌肤,我们只能紧挨着前行。在那个昏黄的街口路灯下,一个年轻小伙的馄饨摊子就在那里。于是,我俩就要上两小碗馄饨,花上四毛钱,就着冷风,你看着我,我看着你,吃得就那样开心和舒坦。一小碗馄饨下肚,我们的脸上就有了热气,我们的心里就更加温暖。前进的脚步却越发缓慢,那一段十来分钟的路程啊,见证着我们最初的恋情的历程。
余进了家门。我一个人独自冲进风里,浑身打着冷颤,快步如飞地打着哈欠,消失在夜色里,又一个黎明等待着我们。
转眼,元宵节到了,可是,那段日子我们却不能见面。因为,我参加了厂里组织的舞龙队,每天走街串巷地表演《白蛇传》中的许仙,整整五天啊,我们没有见面,但是,我清楚的知道,余曾在百货大楼的大坪前,看见了我们的龙队和我的许仙,我满脸油彩的,对着她笑。那次的表演,我十分的卖力气,那也是她第一次看我的演出吧。
寒冷的冬天就这样过去,我们的恋情如火如荼地蓬勃起来。
春暖花开的日子,我们就更加兴奋了。在公园里照相,我总笑她像个刘胡兰似的,大义凛然地面对山花烂漫。于是,余在我的面前,出现了羞涩和腼腆的表情,于是,就听从我的调遣,摆弄着各式姿势,任我拍摄。这样,在我们的影集里,就留下了最初的最动人的一幅幅照片,留下了我们曾经怎样的年轻的身影。
就在那个春天的一个夜晚,余的生日到了。我没有送任何礼物,只是带她来到了当时非常火爆的一个音乐茶座。在那如梦如幻的光影里,我们相视一笑,喝着咖啡,吃着水果小点,静静地欣赏着歌手的演唱。
一个英俊潇洒的男歌手走上台,拿着话筒向在座的各位介绍说:“今天很荣幸有位小姐在这里度过一个美好的生日之夜,应她男友委托我特意为她献歌一曲,在这里,我祝福她生日快乐,事事如意,幸福永远。”掌声四起,主持人径直走向我们的桌前,把余给迎了起来,于是,我看见她的脸上,泛起了兴奋的红晕,就在大家羡慕的注视中,眼里盈着泪花地听完了那首《读你》。
“读你千遍也不厌倦,读你的感觉像三月……”如三月春风,暖融融又无限情意深蕴其中。“你的眉目之间,锁着我的爱恋;你的唇齿之间,有我深深誓言;你的一举一动,左右我的视线;你是我的诗篇,读你千遍也不厌倦……”歌声深深打动了我的心,在那个时刻,余激动地望着我,而我,简直就说不出一句话来,只是用力地握住她的手。如果没人的话,我相信我一定会狂热地把她吻个够,一定会拥抱得让她喘不过气来......
《读你》,这曾经我们的最爱,现在想来,依旧那样感动,依旧仿佛自己只有二十来岁,那美好的春天呀。






评论
想第一时间抢沙发么?